网购无合法手续洋酒 商家承担欺诈的民事责任

丛酒网|2013-05-19 12:53:00

    4月15日,“网购族”王小姐为给朋友庆祝生日,特意从天猫商城一家名为“月亮谷酒类专营店”的网店购买了两瓶洋酒,价格为216元,商家宣称为德国进口的Berentzen正品洋酒。

    然而,王小姐在收到货后,看到这两瓶洋酒的瓶身背面标签上的中文名称为“拜耳尼特”品牌,细心的她发现标签下面还覆盖着一个标签,隐约可以看到“百人城”的品牌字样。

    洋酒居然冒出来两个标签,王小姐此时想起来之前曾在新光天地购买过该品牌洋酒,中文名称为“百人城”

    王小姐怀疑此次买来的酒可能涉嫌假酒,便没敢将这两瓶酒送给朋友,并联系到Berentzen中国总代理商北京金锐恒贸易有限公司咨询。

    金锐恒贸易公司答复王小姐称,该公司确实从德国进口过这款洋酒,但当时向海关报关的中文名称为“百人城”

    该公司从未使用过“拜耳尼特”中文名称,也从未以“拜耳尼特”名称报过关,而且“月亮谷酒类专营店”也从未在该公司进过货,因此王小姐购买的酒来源不明,很可能是假酒。

    王小姐在与商家交涉未果后,将 “月亮谷酒类专营店”的经营者北京伊樽月亮谷商贸有限公司告上大兴法院,认为该商家销售的Berentzen洋酒涉嫌假货,构成消费欺诈,故请求法院判令商家双倍赔偿共计432元,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。

    目前大兴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
    对于王小姐提出的质疑,月亮谷商贸公司答复称“绝对原装正品”、“只是翻译上的问题”,并称Berentzen现在统一翻译为“拜耳尼特”

    专家解读若系假酒消费者可获十倍赔偿

   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表示,近年来,我国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在加大。对于普通商品而言,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,消费者可双倍索赔。

    但对于酒类食品而言,即使商家没有承诺“假一赔十”,只要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,消费者也可要求十倍赔偿。

    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“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,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。

    在本案中,王小姐如果有证据证明从商家买的洋酒系假酒,完全可以向商家主张十倍赔偿。无论商家有无承诺,只要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,“假一赔十”的规定都是有效的。

    商品名称应以正式报关为准

    对于王小姐如何验证买来的酒是否为假酒,李伟民表示,我国对于酒类流通有着严格的管理,酒类批发商在供货时须提供包括生产日期、品名、数量等信息的《附随单》,以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。

    在对进口洋酒的管理上则更加严格,根据我们法律规定,商家在销售洋酒时的中文名称必须以“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”为准,不能轻易更改。

    消费者可在诉讼中要求商家提供合法的报关单、报税单等手续,否则即使洋酒本身无质量问题,在无法提供合法进口手续的情况下,也不能认定为正品洋酒,商家要承担消费欺诈的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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